Monday, September 1, 2008

藍營立委黃健庭收賄 求刑10年

藍營立委黃健庭收賄 求刑10年

和助理拿2百多萬回扣

〔記者林良哲、施曉光/綜合報導〕國民黨籍立委黃健庭及助理張瑞伯透過藥商林清泰為仲介,收受藥商回扣兩百多萬元,並協助其向退輔會及衛生署等機構關說,通過藥品許可證或將藥品列為採購項目;台中地檢署偵辦後,認為黃健庭利用職權為廠商進行遊說並收受賄賂,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,並求刑十年。

立委黃健庭昨天對被起訴感到意外,強調自己絕對清白。他表示,檢方調查本案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,應該了解他沒有違法之處,他也很清楚自己是清白的,對於檢方起訴,除了遺憾,也只能面對,未來他會打好官司,該釐清的部分,會在法庭上說清楚。

起訴書指出,立委黃健庭從九十四年起與其國會助理張瑞伯合謀,為藥商林清泰所屬之美時公司生產的兩種藥品,向退輔會關說,希望進入該會榮民體系醫院採購藥品之列,退輔會審核後,將該兩項藥品列入採購範圍,林清泰拿取五十多萬元交給黃健庭。

九十四年七月,派頓製藥公司也透過藥商林清泰的仲介,由黃健庭的助理張瑞伯出面,向衛生署請求將其生產的「多肌樂」更名「得舒服錠」,事成後,張瑞伯拿取四十萬元賄款。接著,又由張瑞伯打電話給中央健保局藥材小組專員,要求將成本一點二元的「得舒服錠」提高採購價格到六點三元,中央健保局同意後,張瑞伯又向派頓製藥公司收取四十萬元賄款。

而從九十四年到九十五年間,美時公司及羿盛公司也透過張瑞伯出面,向多家醫療機構進行遊說,希望採用其藥品,美時公司給付四十八萬元賄款、羿盛公司給付九十萬元賄款,都由黃健庭收受。

檢方偵辦後,認為黃健庭利用職權為廠商進行不當遊說,並收受不法賄賂,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黃健庭起訴,並求刑十年,其助理張瑞伯被求刑九年,藥商林清泰則求刑七年六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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